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生態環境部
關于推動鑄造和鍛壓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工信部聯通裝〔2023〕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局):
鑄造和鍛壓是裝備制造業不可或缺的工藝環節,是眾多主機產品和高端裝備創新發展的重要支撐和基礎保障,關乎裝備制造業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為更好推動鑄造和鍛壓行業高質量發展,持續提升對裝備制造業的支撐和保障作用,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以推動鑄造和鍛壓行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保障裝備制造業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為根本,著力提高鑄造和鍛壓行業自主創新能力,引導行業規范發展,促進生產方式綠色化智能化變革,提升行業質量效率,全面增強產業鏈競爭力,為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建設制造強國提供堅實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創新驅動。把科技創新擺在核心位置,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推動企業主導的產學研深度融合,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加快高端化智能化改造,提升自主創新水平。
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尊重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和自主決策權。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構建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秩序,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堅持綠色發展。樹牢系統思維,立破并舉,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實施節能減排、節水減污、節材降耗升級改造,將綠色理念貫穿鑄造和鍛壓生產全流程。
堅持質量為先。發揮標準引領作用,強化企業質量主體責任,提升生產全流程質量控制能力,提高產品質量,實現行業質量效益提升,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鑄造和鍛壓行業總體水平進一步提高,保障裝備制造業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的能力明顯增強。產業結構更趨合理,產業布局與生產要素更加協同。重點領域高端鑄件、鍛件產品取得突破,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一體化壓鑄成形、無模鑄造、砂型3D打印、超高強鋼熱成形、精密冷溫熱鍛、輕質高強合金輕量化等先進工藝技術實現產業化應用。建成10個以上具有示范效應的產業集群,初步形成大中小企業、產業鏈上中下游協同發展的良好生態。智能化改造效應凸顯,打造30家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培育100家以上綠色工廠,鑄造行業顆粒物污染排放量較2020年減少30%以上,年鑄造廢砂再生循環利用達到800萬噸以上,噸鍛件能源消耗較2020年減少5%。
到2035年,行業總體水平進入國際先進行列,形成完備的產業技術體系和持續創新能力,產業鏈供應鏈韌性顯著增強,綠色發展水平大幅提高,培育發展一批世界級優質企業集團,培育形成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集群。
二、重點任務
(一)提高行業創新能力
1.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用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鼓勵企業與上游主機裝備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開展協同攻關,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協同創新、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應用。聚焦國家戰略和產業發展需求,通過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支持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突破行業急需的先進基礎工藝和裝備、關鍵基礎材料、關鍵軟件等,補齊產業鏈短板,著力提高裝備制造業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增強產業體系抗沖擊能力。
2.發展先進鑄造工藝與裝備。重點發展高緊實度粘土砂自動化造型、高效自硬砂鑄造、精密組芯造型、殼型鑄造、離心鑄造、金屬型鑄造、鐵模覆砂、消失模/V法/實型鑄造、輕合金高壓/擠壓/差壓/低壓/半固態/調壓鑄造、硅溶膠熔模鑄造、短流程鑄造、砂型3D打印等先進鑄造工藝與裝備。
3.發展先進鍛壓工藝與裝備。重點發展精密結構件高速沖壓、超高強板材深拉深、高強輕質合金板材沖擊液壓成形、復雜異型結構旋壓、高速精密多工位鍛造、冷熱徑向鍛造、沖鍛復合近凈成形、短流程模鍛及自由鍛、精密鍛造、粉末精密鍛造、數字化鈑金制作成形中心、數字化高效通用零件加工中心等先進鍛壓工藝與裝備。
4.強化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優化提升現有研發創新機構建設水平,建設一批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推動標準、計量、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試驗驗證、產業信息、知識產權、成果轉化等技術基礎要素體系融合發展,增強面向行業的共性技術服務能力。建設材料、工藝等數據庫,開展工藝數據分析和優化服務。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和科研院所整合創新資源,布局建設基礎研究機構,提升共性技術供給能力。
(二)推進行業規范發展
1.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嚴格執行節能、環保、質量、安全技術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等政策,依法依規淘汰工藝裝備落后、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生產安全無保障的落后產能。鼓勵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加大淘汰落后力度。鑄造企業不得采用無芯工頻感應電爐、無磁軛(≥0.25噸)鋁殼中頻感應電爐、水玻璃熔模精密鑄造氯化銨硬化模殼、鋁合金六氯乙烷精煉等淘汰類工藝和裝備。加快存量項目升級改造,推進企業合理選擇低污染、低能耗、經濟高效的先進工藝技術,提升行業競爭能力。強化鑄造和鍛壓與裝備制造業協同布局,引導具備條件的企業入園集聚發展,提升產業鏈供應鏈協同配套能力,構建布局合理、錯位互補、供需聯動、協同發展的產業格局。
2.支持高端項目建設。推動落實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打通制約行業發展的關鍵堵點。引導各地結合實際謀劃新建或改造升級的高端建設項目落地實施,支持企業圍繞主機廠或重大項目配套生產,保障裝備制造業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嚴格審批新建、改擴建項目,確保項目備案、環評、排污許可、安評、節能審查等手續清晰、完備,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嚴格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制度,堅決遏制不符合要求的項目盲目發展和低水平重復建設,防止產能盲目擴張,切實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3.規范行業監督管理。系統科學有序推進行業轉型升級,避免政策執行“一刀切”和“層層加碼”。充分發揮行業自治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建設。推動修訂《鑄造企業規范條件》(T/CFA 0310021),鼓勵地方參照該條件引導鑄造企業規范發展。嚴格區分鍛壓行業和鋼鐵行業生產工藝特征特點,避免鍛壓配套的煉鋼判定為鋼鐵冶煉生產,也嚴禁以鑄造和鍛壓名義違規新增鋼鐵產能、違規生產鋼坯鋼錠及上市銷售。
(三)加快行業綠色發展
1.加快綠色低碳轉型。推進綠色方式貫穿鑄造和鍛壓生產全流程,開發綠色原輔材料、推廣綠色工藝、建設綠色工廠、發展綠色園區,深入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企業依法披露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積極開展清潔生產,做好節能監察執法、節能診斷服務工作,深入挖掘節能潛力。鼓勵企業采用高效節能熔煉、熱處理等設備,提高余熱利用水平。推廣短流程鑄造,鼓勵鑄造行業沖天爐(10噸/小時及以下)改為電爐。推進鑄造廢砂再生處理技術應用、廢舊金屬循環再生與利用。推廣整體化大型化短流程低成本鍛壓技術,推廣環保潤滑介質應用,加大非調質鋼使用比例等。
2.提升環保治理水平。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嚴格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并按排污許可證規定落實自行監測、臺賬記錄、執行報告、信息公開等要求。綜合考慮生產工藝、原輔材料使用、無組織排放控制、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效果等,建設一批達到重污染天氣應對績效分級A級水平的環保標桿企業,帶動行業環保水平提升。鑄造企業嚴格執行《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26)及地方排放標準,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限期完成設施升級改造,不具備改造條件及改造后仍不能達標的,依法依規進行淘汰。鼓勵鑄造用生鐵企業參照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要求開展有組織、無組織和清潔運輸超低排放改造,支持行業協會公示進展情況。
(四)推進行業智能化改造
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與鑄造和鍛壓生產全過程、全要素深度融合,支持企業利用數字化技術改造傳統工藝裝備及生產線,引導重點企業開展遠程監測、故障診斷、預測性維護、產品質量控制等服務,加強數值模擬仿真技術在工藝優化中的應用,推動行業企業工藝革新、裝備升級、管理優化和生產過程智能化。鼓勵裝備制造業龍頭企業開放應用場景,加大國產工業軟件應用創新,建設數字化協同平臺,帶動上下游企業同步實施智能制造,引導中小企業上云用平臺,推進供應鏈協同制造和新技術新模式創新應用。大力開展智能制造示范推廣,梳理遴選一批鑄造和鍛壓領域智能制造典型場景,建設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培育一批優質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強化鑄造和鍛壓行業智能制造標準體系建設,鼓勵企業開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評估。
(五)支持優質企業發展
1.培育優質企業。圍繞重點裝備制造企業培育建設一批產業鏈供應鏈核心企業,推動企業深耕細分領域,加強專業化、差異化發展,在鑄造和鍛壓行業帶動形成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支持行業骨干企業增強內生發展動力,在汽車、內燃機、能源動力裝備等領域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制造業領航企業。充分發揮優質企業在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中的中堅作用,組織參與裝備制造業強鏈補鏈行動,做強長板優勢,補齊短板弱項,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和競爭力。發揮國家產融合作平臺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向鑄造和鍛壓行業企業提供精準支持。
2.打造特色產業集群。鼓勵地方圍繞裝備制造業布局培育鑄造和鍛壓特色產業集群,完善政策配套,推進集群規范化、規模化、綠色化、集約化發展。鼓勵各地結合本地產業集群特征,梳理產業發展定位,確定發展規模及結構,制定綜合整治方案,從生產工藝、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污染防治(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方面推進集群升級改造。引導集群間錯位、差異化發展,發揮行業骨干企業帶動作用,推動與裝備制造業產業鏈供應鏈深度互聯和協同響應。完善研發設計、檢驗檢測、試驗驗證、3D打印服務、熱處理、電鍍、噴涂、倉儲物流、固廢處理、人才培訓、融資等產業集群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六)提升行業質量效益
1.強化標準引領。著力建設和完善新型鑄造和鍛壓標準體系,促進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等協調發展。圍繞行業發展特點和要求,對標國際先進能效水平,及時開展標準制修訂、推廣應用等工作。建立健全行業能耗、物耗、污染防治、資源綜合利用及清潔生產等標準規范,引導企業向清潔、高效、低碳、循環方向發展。深度參與國際標準制定,推動優勢領域標準加快向國際標準轉化。
2.提升產品質量。加強企業質量保障體系建設,推進標準、認證、計量、檢測檢驗、質量控制技術等在企業質量控制與質量管理中的應用。引導企業開展質量追溯、風險分析和質量改進,提升質量管理水平。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引導企業建立以質量為基礎的品牌發展戰略,提升品牌形象和影響力。鼓勵行業協會及專業機構建立鑄造和鍛壓生產全流程質量控制與評價標準,著力提升產品質量穩定性、一致性和可靠性。
(七)深化國際交流合作
支持行業企業、學術機構、行業組織等在技術、標準、檢測認證、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等領域開展國際交流合作。推進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拓展產業發展新空間。鼓勵加強與國外企業在高端裝備制造、零部件制造等方面合作,推進有條件的企業積極融入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吸引相關領域國外企業來華設立研發機構,聯合開展先進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各地相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強化責任分工,解決好影響鑄造和鍛壓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大問題,保障裝備制造業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落實落細穩工業經濟、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一攬子政策,支持鑄造和鍛壓中小企業紓困解難和行業高質量發展。有關企業要按照重點任務,務實推進相關工作。行業組織要加強指導和服務,及時收集反映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二)營造良好環境。注重需求引導和標準引領,推動企業規范健康發展。增強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和行業自律精神,認真履行環保、安全等責任,避免無序低價惡意競爭,維護行業平穩運行。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和從業員工培訓。廣泛宣傳高質量發展的經驗做法,強化違法違規行為負面警示,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形成良好輿論環境。
(三)抓好示范引領。構建鑄造和鍛壓企業高質量發展評價體系,動態優選在智能制造、綠色低碳、補短板等領域有代表性成果、發展質量高的行業企業,打造成為標桿企業。充分發揮標桿企業示范引領作用,深入開展對標挖潛工作,引領行業高質量發展。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鑄造產能的通知》(工信廳聯裝〔2019〕44號)同步廢止。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生態環境部
2023年3月30日
參考: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鑄造產能的通知
工信廳聯裝〔2019〕44號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東省、河南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陜西省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加快推動重點區域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現就重點區域鑄造產能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做好禁止新增產能工作
重點區域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鑄造行業嚴禁新增產能對改善環境空氣質量、轉化發展動能、優化產業結構的重要作用,切實做好禁止新增鑄造產能工作。
二、源頭把關,嚴禁新增鑄造產能項目
重點區域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認真執行《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18號)、《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73號)、《企業投資項目事中事后監管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14號)有關要求,嚴格把好鑄造建設項目源頭關口,嚴禁新增鑄造產能建設項目;推動各相關部門和機構嚴格執行不得辦理土地供應、能評、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關業務的規定。對確有必要新建或改造升級的高端鑄造建設項目,原則上應使用天然氣或電等清潔能源,所有產生顆粒物或VOCS的工序應配備高效收集和處理裝置;物料儲存、輸送等環節,在保障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應采取密閉、封閉等有效措施控制無組織排放。重點區域新建或改造升級的高端鑄造建設項目必須嚴格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并將產能置換方案報送當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征求省級發展改革、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意見后審核,并公示、公告。鼓勵有條件的重點區域地區建設綠色鑄造產業園,減少排放;同時引導鑄造產能向環境承載能力強的非重點區域轉移。
三、認真細致,從嚴審核產能置換方案
重點區域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按年度更新并公告本地區鑄造產能清單,并據此堅決依法依規從嚴審核項目產能置換方案,防止弄虛作假,消除新增產能隱患。對項目業主報送的擬建項目產能置換方案,堅持采信企業承諾與現場核實查驗相結合,細致甄別置換方案特別是所用產能指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溯清產能指標源頭。對不符合規定的,堅決不予公示;對存有疑問的,核清前不予公示。
四、強化監督,確保產能置換方案執行到位
產能置換方案公告后,重點區域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全面跟蹤擬建項目動態,認真落實事中和事后監管責任。在新項目建成試生產前,督促有關企業按承諾及時關停、拆除和退出用于置換的產能并向社會公告,已經提前關停退出的也要向社會公告;督促公布并組織查驗新生產裝置的實際生產能力,一旦發現存在“批小建大”的失信行為,要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整改,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鑄造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重點區域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暢通舉報渠道,及時在門戶網站上向社會公開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網絡等多種舉報方式,接受社會監督。對弄虛作假、不落實已公告產能置換方案、違規新增產能的企業,依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從嚴處罰,并提請有關方面聯合懲戒。對審核把關不嚴、監督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嚴重的地區,將作為負面典型向全國通報。對產能置換方案審核把關、監督落實等工作中存在失職、瀆職等行為的個人,將提請相關部門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
附件:重點區域范圍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19年6月25日
附件
重點區域范圍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邯鄲、邢臺、保定、滄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區,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等;長三角地區,包含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晉中、運城、臨汾、呂梁市,河南省洛陽、三門峽市,陜西省西安、銅川、寶雞、咸陽、渭南市以及楊凌示范區等。